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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调解专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08 22:18:17|浏览次数:233

 

商事调解专业委员会简介

 

随着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不断推进,商事纠纷数量日益增多,传统的诉讼解决方式已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商事调解作为一种灵活、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已成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作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其商事调解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上海市工商联工业品服务商会商事调解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专委会”)于202410月正式成立,是经上海市工商联批准,在上海市工商联工业品服务商会的领导下,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而设立的专业化、国际化商事调解机构。调解专委会旨在促进本市商事调解的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的商事调解服务品牌,为经营主体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助力上海打造商事争议解决高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组织架构与团队:

调解专委会由上海市工商联工业品服务商会会长柯国权担任主任,上海奉贤区和融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主任薛红斌担任执行主任,商会秘书长陈怡、上海市中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维及和融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金融调解委员会主任李树先担任副主任,李树先同时兼任秘书长。调解专委会拥有一支由资深法律专家、金融行业精英及调解专业人才组成的调解员队伍,共计18人,他们具备丰富的调解经验和专业能力,为调解专委会的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章程政策等,教育会员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汇报调解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信息和法律咨询;

(二)调查调解各类纠纷,进行仲裁、劳资关系协调,立案维权,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三)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会员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纠纷发生;

(四)重大法律风险和危机的防范与应对;

(五)向当地司法部门反映诉求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六)负责与协作律所的沟通和协调;

(七)向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单位及基层人民政府反映矛盾纠纷和调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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